
转校生申请
1. GPA至少应为2.00(满分4.00分); 2.任何文凭都不合格。 3.该机构必须至少具有标准的4年制学位。 4.该课程是在公务员制度委员会认可的机构完成的; 5.课程内容等同于大学课程中指定的内容; 6.课程必须在申请之日起5年内完成;
2. 根据院长的最终批准,只有通识教育课程的学习成绩为“ C”或更高,或者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成绩为“ B”或更高的课程才被视为转学分;
3. 如果您符合资格,请提交成绩单,根据成绩单的课程说明,您的姓名,联系电话,联系电子邮件以及所需的转职教师。转让费将根据实际信用额度(1个信用点)收取。备注:请在完成文件后至少3周内进行处理,招生官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与您确认。院长的判决是最终决定,提交给大学的所有文件都不会更改为学生。


由于昂贵的教育费用,转学到澳大利亚的学生经常这样做
